各生产商:
根据国家医保局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指导中心《关于请对葡萄糖酸钙原料药垄断行为消除后相关制剂企业招标挂网价格采取联动应对措施的通知》(医保价采中心函〔2020〕23号)(以下简称《通知》)的要求,切实将相关部门原料药反垄断执法成效传递到终端,相关企业应根据原料药降价情况,及时规范价格行为,合理定价。请自愿纠正偏高价格的生产商,于通知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由生产商被授权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将调价申请(内容自拟)递交到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桃源办公区二楼大厅。逾期不交的,我中心将提请自治区医疗保障部门正式约谈相关企业,并计入信用评价范围,按规定采取相关的约束措施。
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0年11月3日
附件:2015年度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卫生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入围的相关企业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