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服电话: 15313133006
2851832418
欢迎来到泰茂药厂云!
微信公众号
【甘肃】关于公示药品集采工作中企业失信行为拟处理意见的通知(第二批)
所属项目:2017年度甘肃省公立医疗机构药
发布时间:2023-09-22
信息来源:查看
正文:
相关药品生产(经营)和配送企业: 根据《关于建立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制度的实施意见》《甘肃省药品集中采购诚信管理办法》和9月13日《关于公布药品集采工作中企业失信行为处理结果的通知》等相关文件要求,将持续对我省药品集采工作中企业失信行为予以通报处理,现将拟处理意见予以公示,并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失信行为及拟处理意见 (一)未在规定期限内建立全区域配送关系的失信行为。包括集采协议期内的中选企业、备供企业和第二备供企业。截至2023年9月20日,对未在规定期限内通过甘肃省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子系统建立全区域配送关系的8家中选企业和相关药品分别记“不良记录”1次。因更新医保编码需重新维护配送关系的1家企业应于9月28日前完成全部区域配送关系维护。 (二)未在规定期限内签订采购协议的失信行为。截至2023年9月20日,医疗机构完成三方采购协议签订满20日但其他两方任意一方未签订协议的,对涉及的8家中选企业和4家配送企业记“警告”1次,相关合同予以撤废,约定采购量相应核减。 二、公示期及申诉 (一)公示期。2023年9月22日-2023年9月28日。 (二)企业申诉。公示期内接受企业申诉,申诉企业将法人授权委托书和申诉材料扫描成1个PDF文档发送至指定邮箱gansuybj@163.com。集采中选产品配送企业由中选企业自主选择,是配送企业确认配送关系和签订协议的第一责任人,以配送企业未确认或未签订协议为由进行申诉的理由不予采纳。本次及以后通报不接受企业以完成整改为由的申诉,但应及时完成整改,避免拒不整改被再次通报处理。 三、处理结果公布 本次处理结果将在公示期满并对相关申诉处理后对外公布。对采购周期内累计3次不良记录或警告、不良记录次数之和大于等于10次时,按照相关《采购文件》规定处理,并按照我省《关于建立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制度的实施意见》进行信用评级。 联系方式:马世全 0931-8127135
甘肃省医疗保障局
2023年9月22日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世界中医药杂志
中国中医科学院
医药网
环球医药网
中国国际健康营养博览会
中医药方网
医药卫生网
现代医药卫生
药渡
中华中医药学会
中国医药物资协会
中国非处方药物协会
奇点
39健康网
中原医疗器械展览会
医药魔方
生物谷
化学加网
肽度
网络备案:京ICP备12039121号-14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清路9号汇智大厦B座7层 www.yaochangyun.com ©2016-2023 泰茂股份版权所有
经营性网站 备案信息
可信网站 信用评价
网络警察 提醒您
诚信网站
中国互联网 举报中心
网络举报 APP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