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药品阳光挂网实施细则(试行)》(宁医保发〔2021〕182号)和相关部门要求,我中心开展了2023年暂停药品恢复挂网(第二批)审核工作,现将通过审核的药品予以公示。
公示期:2023年10月16日至20日,共5个工作日。
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企业使用CA数字证书,登陆“宁夏医药采购平台”(https://nxyp.nxggzyjy.org),进入主页“综合服务”,点击“申投诉管理”模块递交申投诉资料,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方式:
CA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4008600271转1
宁夏医药采购平台技术支持:0951-6891069
医药招标采购科:0951-6891057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2023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