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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吉林省军区长春第二离职干部休养所药品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所属项目:2018年吉林省军区长春第二离职

发布时间:2018-0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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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吉林省军区长春第二离职干部休养所药品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信息来源: 中国政府采购网 发布时间: 2018年06月21日 所属项目: 2018年吉林省军区药品标

   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吉林省军区长春第二离职干部休养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吉林省军区长春第二离职干部休养所药品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吉林省军区长春第二离职干部休养所药品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DFHT2018-0610-CG04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辛华军、于玲利

项目联系电话:0431-85210229、89203935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吉林省军区长春第二离职干部休养所

地址:长春市和平大街249号

联系方式:蒋主任 0431-86948008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辛华军、于玲利 0431-85210229、89203935

代理机构地址: 长春市东南湖大路788号鸿城国际商务中心7楼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吉林省军区长春第二离职干部休养所药品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编号:DFHT2018-0610-CG04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吉林省军区长春第二离职干部休养所药品采购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资金来自100%自筹,招标人为吉林省军区长春第二离职干部休养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范围:吉林省军区长春第二离职干部休养所药品采购项目,采购各类约620余种药品,采购预算约为100万元。

2.2 供货地点:吉林省军区长春第二离职干部休养所。

2.3 供货周期:一年,具体供货时间以招标人要求为准。

2.4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技术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为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备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相应的能力和经验,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人若是生产厂家须具备《药品生产许可证》,投标人若是代理商须具备《药品经营许可证》。

3.2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

3.3投标人应信誉良好,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能力及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4近三年(2015年、2016年、2017年)有过至少一项类似供货经验。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7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8本项目不接受被列入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 “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 网站(http://jzsc.mohurd.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良行为记录名单、黑名单、经营异常名录内、严重违法失信企业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3.9投标人需要提供近三年所发生的仲裁情况及诉讼史,并提供相关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明材料。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6月21日至2018年6月2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时至11时,下午13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长春市东南湖大路788号鸿城国际商务中心706室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报名处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须携带下列证件及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1份加盖公章)

(2)药品生产许可证或药品经营生产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1份加盖公章)

(3)授权委托书;(原件1份)

(4)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1份加盖公章)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4.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自行支付手续费(邮费)。招标人在收到报名单位详细邮寄信息后5日内寄送。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7月13日14时30分,地点为长春市东南湖大路788号鸿城国际商务中心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军队采购网上发布。我公司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吉林省军区长春第二离职干部休养所

地址:长春市和平大街249号

联系人:蒋主任

电话:0431-86948008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东南湖大路788号鸿城国际商务中心7楼

联系人:辛华军、于玲利

电  话:0431-85210229、89203935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详见招标公告正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0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06月21日 09:00 至 2018年06月27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长春市东南湖大路788号鸿城国际商务中心706室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详见招标公告正文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7月13日 14:30

五、开标时间:2018年07月13日 14:30

六、开标地点:

长春市东南湖大路788号鸿城国际商务中心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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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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