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自治区药监局各检查分局、各相关药品经营企业:
为贯彻落实《药品管理法》,根据《国家药监局关于做好重点品种信息化追溯体系建设工作的公告》(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告2020年第111号)要求,我局于2021年4月下发了《关于做好国家药品集中采购中选品种、麻醉药品、精神药品、血液制品等重点品种信息化追溯体系建设流通环节相关工作的通知》(桂药监办〔2021〕43号),对重点品种信息化追溯体系建设流通环节的工作进行了布置。
2021年7月,我局从阿里健康科技(中国)有限公司提取我区已入驻码上放心平台的流通企业信息(包括企业名称、企业类型、企业地址、入驻时间)与重点品种扫码上传追溯数据的情况。数据显示,我区重点品种药品批发企业已有116家入驻了码上放心平台,并完成上传收发货信息数据,占全区重点品种药品批发企业的21.97%;重点品种药品零售企业仅有13家入驻了码上放心平台,及上传收发货信息数据。重点品种信息化追溯体系建设是今年的重点工作,国家药监局已将此项工作列入2021年药品安全考评指标对各省进行考核。为了完成此项工作,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自治区药监局各检查分局及时约谈辖区内未完成入驻和未上传重点品种收发货信息数据的药品批发企业和零售连锁总部(详见附件6中的重点品种批发企业和零售连锁总部列表),要求企业在10月底完成入驻和正常数据上传工作。
二、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及时约谈涉及经营重点品种的药品零售企业(详见附件6中的重点品种零售药店列表),要求企业在10月底前完成入驻和正常数据上传工作。
三、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各检查分局从11月起组织对相关企业的上传重点品种收发货信息数据情况进行检查。自治区药监局也将对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各检查分局工作的完成情况进行考评和通报。
四、对不按规定上传重点品种收发货信息数据的药品经营企业,将按照《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二十七条规定的情形进行处罚。
五、我区涉及经营重点品种的企业名单详见附件6,名单为阿里健康科技(中国)有限公司提供,其中可能有信息不完全准确的情况,请注意甄别并予补正。
广西壮族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1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