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配送企业:
一、玉溪市公立医院药品询价配送企业报价表填写说明
(一)填写方法
1. 必须在所拷贝的《玉溪市公立医院药品询价配送企业报价表》的原表上进行填写,无药品的请留空。
2. 各报价单位必填项目:商品名、包装数量、计价单位、质量分组(选择一个分组)、生产厂家、配送企业、企业报价、药品批准文号,若出现必填项目缺项的,视为自动放弃本药品报价。
3. 药品分类、包装材质、是否50ML以上注射剂不需填写。
(二)填写说明
1. 药品通用名、剂型、规格、包装以药品注册证(生产批件)、说明书及现行药典为依据,按药品注册证内容进行填写。
(1) 通用名:即药品法定名称,也就是国家标准规定的药品名称。
(2) 剂型:依据2015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制剂通则”等有关规定进行归类填写。如黄藤素软胶囊,填写“软胶囊”,注射用头孢呋辛,填写“冻干粉”。
口服剂型包括:片剂(即普通片)、分散片、肠溶片、缓释片、控释片、口腔崩解片、咀嚼片、泡腾片、肠溶片、颗粒剂、胶囊(硬胶囊)、软胶囊、肠溶胶囊、缓释胶囊、控释胶囊、混悬剂、干混悬剂、口服溶液剂、合剂、糖浆剂、散剂、滴丸剂、丸剂、酊剂、煎膏剂、酒剂、凝胶剂。
注射剂型包括注射液、注射用无菌粉末(含冻干粉)。
外用剂型包括软膏剂、乳膏剂、外用溶液剂、胶浆剂、贴膏剂(含贴剂)、膏药、酊剂、洗剂、散剂、冻干粉。
其他剂型包括气雾剂、雾化溶液剂、吸入溶液剂、灌肠剂、滴眼剂、眼膏剂、滴鼻剂、滴耳剂、栓剂、阴道片、阴道泡腾片、阴道软胶囊、喷雾剂。
(3) 规格:指每支、每片、粒或其他每一单位制剂中含有主药(或效价)的重量、含量或装量。药品剂量与数量用阿拉伯数字表示,剂量应当使用法定剂量单位:重量以克(g)、毫克(mg)、微克(μg)、纳克(ng)为单位,容量以升(L)、毫升(ml)、微升(μl)为单位,国际单位(IU)、单位(U)。
2. 商品名:药品的商品名是指经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特定企业使用的该药品专用的商品名称。
3. 最小制剂指可独立载药的最小剂型单位,如片、粒、袋、丸、支、瓶等。
4. 包装数量用阿拉伯数字表示。
5. 计价单位按包装单位填写。
6. 质量分组:选择“第一组”、“第二组”、“第三组”、“第四组”,每个药只能选择其中一个项目,企业需根据每个药品自行申报所属质量层次,未申报质量层次的,按无效报价处理。
7. 生产厂家及配送企业,按照《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注册企业名称填写。
8. 企业报价按计价单位用阿拉伯数字填写,以元为单位,保留小数点后3位数字。
二、询价文件更正
(一)《玉溪市公立医院药品集中联合限价采购询价文件》中第18页“(一)评审质量层次分组”有误,与《玉溪市公立医院药品集中联合限价采购工作方案》(玉医改〔2016〕2号)文件规定不一致,现作如下更正说明:
评审质量层次分组以《玉溪市公立医院药品集中联合限价采购工作方案》(玉医改〔2016〕2号)文件规定为准,质量层次按以下四组分为四个层次,企业需根据每个药品自行申报所属质量层次,未申报质量层次的,按无效报价处理。
第一组:国家一类新药;国家保密处方中成药;国家重大新药创制专项药品;过期化合物专利药品;国家自然科学、科技进步、技术发明二等奖及以上奖项的药品(制剂类质量相关)。
第二组:通过仿制药质量一致性评价药品;达到国际水平仿制药;进口药品;首仿药品;国家级和省级质量奖药品。获得欧盟cGMP认证、美国FDA认证、日本JGMP认证的药品。
第三组:工信部2013年化学药、中成药主营业务排名前30名,以及生物制药前20名企业(根据企业投标药品分类排名);云南省2014年基层基本药物销售排名前100名的企业。
第四组:其它通过GMP认证的药品。
(二)询价文件中内容如与《玉溪市公立医院药品集中联合限价采购实施意见(试行)》、《玉溪市公立医院药品集中联合限价采购工作方案(试行)》、《玉溪市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限价采购结算管理办法》、《玉溪市公立医院改革药品配送管理与考核办法(试行)》五个文件内容不一致的,一律以五个文件的规定为准。各配送企业发现不一致的情况,请及时与药品耗材采购工作组联系。
特此通知!
玉溪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