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5月14日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的《福建省公立医疗机构基本药物配送企业遴选办法》和《福建省公立医疗机构基本药物配送企业遴选评分标准》,对申请参与遴选的企业申请材料,经设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初审,在遴选工作监督组全程监督下,由遴选工作审核组审核,并由遴选工作评分组评分,已评出结果。现将入围10家全省公立医疗机构基本药物配送企业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14年6月17日至2014年6月23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遴选工作监督组(设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监察室,地址:福州市鼓楼区东浦路156号展企大厦十楼,投诉电话:0591-87304952)反映。
附件:入围10家全省公立医疗机构基本药物配送企业名单
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0一四年六月十七日
附件:入围10家全省公立医疗机构基本药物配送企业名单
企业名称
得分
鹭燕(福建)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88
福建同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88
国药控股福建有限公司
87
福建省医药有限责任公司
83
福建省福州市惠好药业有限公司
76
国药控股福州有限公司
74
福建九州通医药有限公司
73
泉州市东大医药有限责任公司
69
厦门宏仁医药有限公司
67
福建中鹭医药有限公司
67
注:本表企业如得分相同的,以企业在各设区市设立或参股的药品批发企业数量为排序标准,多者排在前面;如得分仍然相同,则以服务基层客户数为排序标准,多者排在前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