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盟市药械集中采购领导小组办公室、各医疗卫生机构、自治区药械集中采购服务中心、各有关药品生产(经营)企业:
根据《关于做好直接挂网药品议价工作的通知》(内药采办字〔2016〕21号),我区新一轮药品网上集中采购直接挂网药品首次议价时间为2016年10月20日至12月19日。截止目前,有部分盟市尚未完成全部药品的议价工作,为确保药品议价工作的顺利开展,经研究决定,将2015年药品集中采购系统议价时间延长至2016年12月31日,请各有关单位抓紧完成议价工作,保障药品临床供应。
原“自治区医疗机构药品采购系统”“自治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采购系统”将于2016年12月20日停止采购。
特此通知。
内蒙古自治区药品器械集中采购服务中心
2016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