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2009年度江西省医疗机构网上药品集中采购实施方案》规定,对企业变更中标药品通用名及规格申请(具体品种详见附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10版)、《药品再注册批件》和《药品补充申请批件》要求进行了核实,现将核实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2011年9月9日至9月13日,公示期如有异议,请于9月13日下午17:30前,将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材料递交至省医药采购服务中心。
联 系 电 话: 0791-8329405
服务中心地址:江西省南昌市北京东路519号 江西省肿瘤医院门诊十三楼
附件:申请变更通用名和规格的中标品规目录
江西省医药采购服务中心
二〇一一年九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