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药品、医用耗材生产(经营)企业:
根据《关于印发自治区、兵团医用耗材阳光挂网集中采购实施方案的通知》(新医保〔2021〕100号)、《关于常态化开展药品和医用耗材阳光挂网及价格动态调整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开展自治区、兵团阳光挂网和新冠病毒诊疗药耗紧急挂网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现将兵团药品、医用耗材常态化挂网结果公示如下:
一、公示信息
兵团2022年药品、耗材常态化挂网结果的公示(第三批)(见附件1、2)
二、公示时间
2023年2月24日至2023年3月2日。
三、申投诉受理
公示期间,相关药品、医用耗材生产(经营)企业如对药品、耗材常态化挂网结果公示有异议的,可通过“药品/耗材招标管理-阳光挂网-阳光挂网申(投)诉”上传需申投诉资料。申投诉材料应以各省(市)级采购平台中标、挂网结果公告或采购系统中标、挂网目录查询截图为准,且应完整准确包含相关企业及产品信息。投诉企业在提交投诉材料时,“投诉标题”、“投诉内容”两项需填报详实、准确、完整,且不得涉及本投诉企业信息(两项内容将由医保部门转发给被投诉企业)。被投诉企业在收到医保部门转交的投诉信息后,如需澄清,需在5个工作日内回复。逾期不回复,视为认同投诉内容。
兵团医疗保障局
2023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