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药品生产、代理企业:
为贯彻落实国家医疗保障局医保统一信息平台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子系统(以下简称“新平台”)贯标有关要求,做好我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切换迁移至新平台的准备工作,现就新平台药品对码结果公示,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公示范围
截止10月26日,所有已对码的药品数据。
二、公示时间
截止10月28日
三、更新原则
对公示结果无异议的进行更新。
四、相关要求
(一)申报企业在新平台【药品招标管理-国家药品代码维护-国家药品代码匹配结果公示】查看公示结果。
(二)公示期间,请企业对药品对码结果进行核对,如无误的,无需下一步操作,等待公示结束后更新即可。如对码结果有误,请按照附件操作手册重新进行对码,重新对码数据及10月26日之后新对码数据将纳入下次对码结果公示处理范围。
河北省医用药品器械集中采购中心
2022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