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
为进一步推动医疗保障服务领域“高效办成一件事”医药产品挂网事项提质增效,根据国家医保局价采中心《关于开展医药产品挂网全国联审通办工作安排的通知》,现就我区开展医药产品挂网全国联审通办试运行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内容
按照一次提交、一省核验、全国通享的原则,医药企业在国家医疗保障局统一门户提交医药产品挂网申请,受理申请的省份核验产品和价格等信息并按规定办理挂网事项,核验信息在全国各省通用共享。
二、试行范围
自2024年12月1日起,我区试运行联审通办工作,凡国家医疗保障局发布了23位编码的西药、20位编码的中成药和27位编码的医用耗材,相关医药企业通过国家医疗保障局统一门户向我区提交新增挂网申请,按照现有政策办理挂网。
三、操作流程
(一)企业提交申请。医药企业注册登录国家医保服务平台网上服务大厅(https://fuwu.nhsa.gov.cn/nationalHallSt/#/unitLogin),进入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子系统,点击“服务规范”图标,选择“挂网申报规范”菜单之下的“药品挂网全国联审通办”或“耗材挂网全国联审通办”,按系统要求选择相关产品、填报各省区挂网和价格等信息,保存提交。
(二)省级核验挂网。每月第5个工作日集中受理核验企业上个自然月提交的药品和医用耗材挂网申请,满足挂网条件的药品和医用耗材经核验、公示、公布等流程后,纳入广西招采子系统挂网目录,开通网上交易资格,全流程服务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
联系电话:
0771-5897095、5897096(集中带量采购以及同品种药品和医用耗材)
0771-8600406(阳光挂网药品)、8600407(阳光挂网医用耗材)
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2024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