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行差比价理顺确认的通知 信息来源: 安徽省医药集中采购服务中心 发布时间: 2014年11月10日 所属项目: 2014年安徽省公立医疗机构基药项目 各药品相关企业: 根据《2014年安徽省公立医疗机构基本用药集中招标采购实施方案》,经研究,定于11月12日进行投标产品差比价理顺确认,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确认范围 商务标综合得分最高者中,经两次限价后: (一)同厂家同通用名(实际通用名)同质量层次类型下不同规格、包装数量的投标产品,最后价格高于差比价理顺结果的产品; (二)同厂家同竞价组内申报了多条产品,且属于非基本药物的,该厂家可选择增加一个同竞价组产品。 二、确认方式 登录我省集中采购报价平台,进入限价栏目,根据页面提示,点击同意或不同意进行确认。 三、规则 (一)根据《实施方案》,同厂家同通用名同质量层次类型下不同规格,包装数量的投标产品,须符合差比价政策规定; (二) 根据《实施方案》,同厂家同竞价组内申报的多条产品,选择的投标产品为商务标综合得分最高,且属于非基本药物的,同竞价组的该企业其他产品,按照差比价公式计算价格可增加一个产品视为同时中标。 四、操作时间 11月12日8:00-12:00。
2014年11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