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重庆药品交易所药品交易规则》《重庆药品交易所药品交易结算细则》和重庆药品交易所(以下简称药交所)试运行工作安排,重庆药品交易所结算中心(以下简称结算中心)将于即日起启动会员专用资金账户开立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开户范围本次开户范围为各区县(自治县)所辖的县及县以上医疗卫生机构和市级医疗卫生机构、第三军医大各附属医院、解放军324医院、武警重庆总队医院、大型企事业单位职工医院以及注册为药交所配送会员的药品经营企业(药品生产企业、进口药品全国总代理等卖方会员暂不开户)。二、资料准备(一)会员开立账户申请表。会员自行下载填写“会员开立专用资金账户申请表”(见附件2),一式两份打印,并按表格要求加盖单位公章和单位负责人印章。(二)银行开户申请书及有关资料。会员单位财务人员到交易所结算中心领取银行开户申请书及有关资料(资料目录见附件3),规范、清晰地填写,并加盖单位公章和单位负责人印章。(三)会员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原件和复印件。会员在递交相关开户资料时须提供相关资质证明文件的原件和复印件(资料目录见附件4),复印件应加盖单位公章。三、资料递交及审核 会员开户资料准备齐全后,可授权其委托代理人(须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将开户资料递交至结算中心(重庆交易大厦二楼),由结算中心对会员开户资料进行现场审核。因客观原因导致会员不能提供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原件者,结算中心根据会员单位书面说明情况确定核查方式。四、时间安排11月20日前买方会员递交资料, 11月20日后配送会员递交资料。五、其他事项(一)配送会员可在会员资料审核时一并领取或递交开户资料。11月15日前已审核通过为配送会员的,结算中心将根据会员申报地址及其联系人,以特快专递方式分别寄送账户开立资料。正在申请注册的单位应提供准确、详细地址和联系人,以便开户资料及时寄送。(二)结算中心完成会员开户资料审核,为会员办理网上银行数字证书、印鉴卡等账户资料手续后,将及时通知会员领取相应资料,并完成账户绑定。具体时间请各会员单位关注交易所网站公告。(联系电话:023-63832712,023-63837099,023-63832510,023-63832710)
重庆药品交易所
二O一O十一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