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企业:
按照《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促进同通用名同厂牌药品省际间价格公平诚信、透明均衡的通知》(医保办函〔2023〕104号)、《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准入及其动态调整工作的通知》(鄂医保发〔2021〕46号)、《湖北省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开展已挂网药品价格动态调整的通知》等有关规定,我们对2024年2月1日至2024年2月29日有关企业递交的药品主动降价申报资料进行了审核,现将审核通过的药品价格信息调整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3月6日至2024年3月12日(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现场递交加盖企业公章的申投诉材料至省医保局(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海山金谷1604室)。
湖北省医疗保障局办公室
2024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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