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开展的意见》(国办发〔2021〕2号)精神,进一步降低群众用药负担,根据《十三省(区、市、兵团)药品集中带量采购采购文件(文件编号: YPLH-YD2022-1)》《豫晋蒙鄂湘桂琼渝贵青宁新兵团十三省(区、市、兵团)药品联盟采购公告(七)》等规定,开展十三省(区、市、兵团)药品联盟集中带量采购中选品种集中申报和信息维护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相关品种
未在我省采购准入系统中挂网和已挂网但需在系统中维护产品信息的十三省(区、市、兵团)药品联盟集中带量采购中选供应品种(以下简称中选品种),中选品种供应清单见附件。
二、申报和维护方式
相关中选企业登陆湖北省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管理服务网“药品采购准入系统”中“产品信息管理”模块进行信息申报和维护。
三、申报和维护时限
药品采购准入系统中的信息申报和维护权限于2022年7月5日9:00开放,7月7日17:30关闭。
四、相关工作要求
对未在我省挂网的中选品种,相关中选企业选择“省级集中带量采购药品”类别,并根据有关要求填报企业信息和产品信息。
对已在我省挂网的中选品种,相关中选企业需核准企业信息和产品信息,按照有关要求进行信息维护。
湖北省医疗保障局
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处
2022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