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高明区人民医院中药配方颗粒招标采购项目
2、项目期限:3年
二、投标企业资质要求
1、投标企业可以是中药饮片颗粒生产企业,也可以是经中药饮片颗粒生产企业授权的具有中药饮片颗粒经营资格的药品经营企业。
2、中药饮片颗粒生产企业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必须具有《药品生产许可证》、和《药品GMP认证证书》;
3、供应中药饮片颗粒品种齐全、质量保证、供货及时,拥有与配送业务相适应的仓储能力与设备,并能提供相应的配套服务。
4、中药饮片颗粒经营企业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药品经营许可证》、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
5、对特许生产及经营的中药饮片颗粒须符合国家相关文件要求。
三、报名相关事项
1、报名时间:2020年5月11日至5月22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除外)
2、提交投标材料:
(1)提交《药品生产许可证》或《药品经营许可证》正、副本复印件,《药品GMP认证证书》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复印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书、资格证明、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信用查询证明资料;
(3)按中药饮片颗粒招标目录顺序要求提供报价。
3、具体评标时间以电话通知为准。
四、招标流程
1、企业介绍(生产企业围绕企业规模及社会信誉、质量管理、配送能力、科研实力等进行企业形象展示。每家企业10分钟,PPT)
2、招标谈判当天,各投标企业需逐一现场提交报价文件(纸质版盖红章和电子版U盘,U盘贴企业标签,用信封密封并加盖企业公章)。
3、中标原则:在纪检室监督下由医院采购管理中心组织院内专家现场对投标资料内容进行评分,按“质量、实力、服务、价格”为综合评分标准进行评分,得分最高为我院中标企业。
4、最终将在佛山市高明区人民医院官网公示中标结果,公示期5个工作日。
五、合同签定及后续服务
1、中标的企业与医院签订《中药配方颗粒购销合同》、《廉洁协议书》与《药品质量保证协议书》。
2、中标企业在保证药品质量、执行国家物价的前提下按约定的药品品种、规格、数量、价格、供货方式等供货,保证临床用药不断档。
3、中标企业必须品种齐全,不得以任何借口(如无货,采购量少等)不执行医院药品采购计划。
4、合同期内不得随意更改供应价格。如果是全国性调价(要有调价通知)。若遇国家重大政策调整影响配送合同执行的情况,双方可共同友好协商解决。
5、药品搬运、保管、运输、交通、配送等费用由中标企业自理。
六、联系方式
佛山市高明区人民医院药学部
报名咨询联系电话:0757- 88820072 李生
监督投诉联系电话:0757- 88828698 鄢科
电话接听时间为周一至周五早上8点至12点:下午2点半至5点半。
附件:
中药配方颗粒招标采购评分标准
中药配方颗粒招标目录及企业报价用表
佛山市高明区人民医院
2020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