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完善我区医疗机构中药饮片采购管理工作,确保区属医疗机构及社会办医疗机构中药饮片的配送及时到位、价格合理,保证中药饮片质量安全,同时降低虚高价格、减轻人民群众医疗费用负担,根据《莲湖区医疗机构中药饮片采购及质量管理办法》的安排,现对我区医疗机构中药饮片配送企业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生产、经营企业积极参与。
一、申报资质条件
1、参与招标的企业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药品生产(经营)许可证》《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或者《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营业执照》(三证合一)等相关证照,并在省级药监部门注册登记。
2、参加招标的企业应具有与中药饮片经营规模和经营范围相适应的经营、仓储和办公场所,拥有与配送业务相适应的人员、车辆及仓储设施、设备。仓储功能分区明确,并有标本室或留样室,质检设施完善。中药饮片储存能力必须能够满足医疗机构临床需求。
3、2017年以来,在生产或经营活动中无生产经营假冒伪劣中药饮片的严重违法违规记录。信誉良好,具有履行合同必须具备的中药饮片生产规模和供应保障能力。对2年内1次列入所在地药监部门不良记录,和3年内2次及以上列入其他省级区域内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不良记录的生产企业,不接受其申报。
4、有完整的配送品种及价格明细。
5、有针对莲湖区医疗机构的配送方案。
6、有较完整的质量管理体系和业务人员。
二、拟招标数量
拟公开招标中药饮片配送企业5家。
三、报名时间地点
凡符合资质条件的药品经营配送企业均可报名参加。
报名时间:2019年11月13日至11月19日18时截止。
报名地点:西安市莲湖区医疗机构药品三统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莲湖区北院门159号5号楼707室)。
联系人:吴少红 联系电话:029 - 87628226
四、应提交的材料
1.申请报告;
2.申请配送企业基本情况登记表(见后);
3.资质证明文件:《药品生产(经营)许可证》《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或者《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营业执照》(三证合一)等相关证照复印件;
4.经营状况资料:上年度企业资产负债表、损益表、上年度纳税报表(含税务部门的完税证明);
5.基本设施设备资料:企业办公场所、营业场所、药品仓库的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上述场所的方位图、平面布局图及相关设施设备一览表;
6.质量管理体系资料:药品质量管理组织机构图、药品质量管理文件目录、企业员工花名册;
7.完整的配送品种及价格明细表;
8.申请事项承诺材料:申请材料真实性的自我保证声明、配送服务承诺;
9、申请企业联系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证明。
以上所有证明性文件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材料报送一式二份,以A4纸装订成册,并加盖企业公章。
五、其他说明
(一)请各报名企业按照要求提交报名材料并装订成册。
(二)各报名企业应确保所提交的材料真实有效,如发现虚假,一经查实取消其招标资格。
(三)此次招标工作由莲湖区纪监委、区市场监管局相关人员进行全程监督。
(四)其他未尽事宜由西安市莲湖区医疗机构药品三统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西安市莲湖区卫生健康局
2019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