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药品生产企业:
“关于公布云南省2011年国家基本药物和省补充药品集中采购价格澄清结果的通知”于2011年7月19日发布后,部分药品生产企业针对所公布限价向平台递交了书面价格申诉材料。相关资料已报有关部门审核完毕,现对审核情况进行公布,并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1、各企业可通过药品集中采购平台首页“结果公示”栏(网址:http://www.ynyyzb.com.cn/HomePage/PrintWholeJJRecord.aspxpid=F6-DC-04-17-85-8E-20-5D)查询价格申诉处理情况。
2、公示栏中“申诉后状态”标识为“拟中标”的产品,如企业对“申诉后价格”无异议,则不需再递交价格确认函等资料。
公示栏中“申诉后状态”标识为“价格待确认”的产品,如企业可接受“申诉后价格”,应在2011年8月9日17时00分前按规定格式递交价格确认函;在规定时间内未递交价格确认函的产品将列入“待议价”,议价时间另行公布。
3、价格确认函格式及资料递交地点详见“关于公布云南省2011年国家基本药物和省补充药品集中采购价格澄清结果的通知”。
云南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
2011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