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优化完善药品和耗材挂网规则强化价格监测的通知》(粤医保函〔2023〕144号)、《广州地区医疗机构药品(医用耗材)集团采购工作小组关于深化广州药品集团采购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穗药采〔2021〕1号)和《广州药品集团采购挂网采购方案》的要求,广州药品集团采购平台(以下简称广州平台)常态化开展价格核查工作。现公布20240402批次常态化药品价格核查处理结果,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40402批次药品公示时间已满,广州平台已按公示的拟联动价格调整相关药品在“新交易采购”模块的挂网价格(见附件)。
二、企业在公示时间内通过“救济渠道”模块对公示药品的拟联动价格提交有效申诉材料的,相关药品在申诉受理期间继续挂网。
三、20240402批次公示药品按国家集采中选来源、省集中带量采购中选/备选/入围等来源挂网的,按集采相关政策和价格要求执行,本次不予联动。
如有疑问,请在工作时间拨打020-28866117咨询。
特此通知。
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4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