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药品配送及生产企业:
根据我院临床诊疗实际需求,医院拟于近日接收新药申报资料,现将相关事宜说明如下。
一、此次新药申报原则如下
1.属于四川省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系统挂网品种。
2.符合2026年1月1日起执行的《国家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和工伤保险药品目录(2025年)》相关政策,并提交药品本位码(以869开头)。
3.属于本次接收目录内品种(附件1)。
4.同一申报企业、同一生产企业均限报2个品规,若超额申报,所有申报视为“无效”。
5.为保证药品申报工作有序开展,各药品企业只能委托一人负责该公司所有品种申报,若同一公司出现多人申报,该公司所有申报视为无效申报。
以上原则须同时满足。
二、各申报单位请按新药申报资料目录(附件2)的要求,真实、准确、规范填写并准备资料。
三、所有资料须真实有效,按照新药申报资料目录要求顺序排列,统一用A4纸备齐,所有材料均加盖单位鲜章,用资料袋装好,否则一律按照“无效资料”处理。
四、纸质申报资料报送时间:2026年1月15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0-17:00);
纸质申报资料收集地点:乐山市精神卫生中心城南院区药剂科(乐山市夹江县观音街186号),不接受邮寄送达。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邹老师,0833-5677826。
五、各药品生产厂(商)不得直接与临床科室及医生联系,违者将取消该品种的申报资格。
六、申报企业对所有申报资料负责,申报资料填写不全、填写错误,视为无效申报。
七、有关资料恕不退还。
乐山市精神卫生中心
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
2026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