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医疗卫生机构、各相关企业:
根据《关于执行2015年国家药品价格谈判结果的通知》,为了做好国家药品价格谈判结果网上采购交易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国家药品价格谈判品规的生产企业(见附件)应尽快指定在江西区域的联系人,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国家药品价格谈判品规的产品资料(药品再注册证、药品说明书、执行标准、省检和最新厂检报告单)到省医药采购服务中心办理挂网采购的相关手续。
二、价格谈判的生产企业可直接将药品配送到医疗机构,也可委托药品经营企业配送。委托配送的,生产企业要尽快按照有关要求登陆省医药采购平台“药品采购交易系统”选定配送企业,按照设区市确立配送关系。
三、各级医疗机构要根据诊疗需求,与企业签订采购合同,明确采购数量,按谈判价格直接网上采购,同等条件下应优先采购和使用谈判药品。
四、从通知之日起即可执行。
业务咨询电话: 0791-88102300,88130800
网上操作电话: 0791-88131987
附件:2015年国家药品价格谈判结果
2015年国家药品价格谈判结果
通用名 | 商品名 | 生产企业 | 包装规格 | 谈判价格 |
富马酸替诺福韦二吡呋酯 | 韦瑞德 | 葛兰素史克(中国) 投资有限公司 | 300mg×30片/瓶 | 490元 |
盐酸埃克替尼 | 凯美纳 | 贝达药业股份 有限公司 | 125mg×21片/盒 | 1399元 |
吉非替尼 | 易瑞沙 | 阿斯利康制药 有限公司 | 250mg×10片/盒 | 2358元 |
江西省医药采购服务中心
2016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