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科室、临床诊疗中心:
为满足临床诊疗需求,根据《川北医学院临床医学院·附属医院新药遴选制度》,现将新药遴选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新药申报范围
本通知所指新药为未进入我院供应目录的药品(以有效成分的通用名为认定标准)。新药须在安全性、有效性、经济性等方面具有显著优势,能提升我院现有药物治疗水平或显著降低治疗费用。新增品规不在本次遴选范围。
二、新药申报要求
1.申报品种须为四川省药品集中招标采购交易系统中的挂网药品且有明确的临床研究证据。
2.每个科室提交的新药申请数量原则上不超过2个,国家、省级临床重点专科原则上不超过3个,鼓励申报国家基本药物。
3.此次不接受抗菌药物、抗肿瘤药物申报。
三、资料接收
科室需经管理小组讨论后,根据讨论结果填写《新药遴选申请表》(附件1),连同科室管理小组讨论记录(从有效性、安全性、不可替代性的角度讨论新药引进的必要性)复印件提交至药剂科。循证医学证据(在相应的药品推荐处进行醒目标注,未标注的视为无效材料)提交至邮箱cbyfyyjk@163.com。
纸质申报材料报送时间:自发布之日起截止2024年11月20日,节假日不接收申报材料;
纸质申报材料递交地点:川北医学院附属医院全科医生培训楼7楼临床药学教研室。
联系人:药剂科何梅,电话:6075。
四、纪律要求
请各临床科室严格遵守相关规定,确保申报资料真实,遴选过程公平、公正,防范廉政风险。
特此通知。
川北医学院附属医院药学部
2024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