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医疗机构、区县联合体:
为贯彻落实《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全面推开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府办发〔2017〕122号)精神,深入了解药品采购价格情况,进一步完善药品价格形成机制,从源头上采取措施控制药价和保障供应。现就开展药品采购价格调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调查范围
本次调查范围为:2016年9月1日至2017年8月31日期间,贵单位认为价格高、降价空间大且议价困难的药品。
二、填报要求
请各医疗机构、区县采购联合体于2017年11月6日下午5点前,登录药交所交易系统,在药品价格调查模块录入相关信息并提交。
附件:药品价格调查信息表
重庆药品交易所
2017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