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药品企业:
目前正开展第二批双信封招标采购药品经济技术标评审工作,针对部分企业理解有偏差的评审指标,按照《2015年四川省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实施方案》的原则和要求,对相关资质材料的认定标准进行解释说明:
1.关于获得国家科学技术奖药品的认定:《实施方案》要求对同一国家科学技术奖的获奖技术,不超过3个药品(含)作为获奖投标药品。3个药品为3个品规药品,即认定获奖投标药品数时不细分同一规格药品的转换比和包装。
2.企业获得省级政府质量奖的认定:集团公司获得省级政府质量奖对子公司适用,该认定方法适用于类似评审指标“国家重大新药创制科技重大专项”、“省级科学技术奖一等奖药品”、“全国质量标杆企业”、“创新企业”的认定。
下一步将对本次经济技术标评审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内,接受企业申诉、投诉、澄清和补充证明资料。请企业及时关注网站相关信息。
四川省药械集中采购服务中心
2016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