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药品企业:
各投标企业填报的投标药品在湖南、湖北、广东、广西、江西、河南、贵州等七省县及县以上药品集中采购中标价格信息,经专家审核后现予以反馈。请投标企业通过各自账号及时登陆按照系统提示,完成查看、补漏,并最后确认中标价格信息的操作。
经企业最后确认的中标价格信息视为企业自行填报的数据。公示后,企业最后填报的数据,一经核实有漏填、错填的,取消投标药品投标资格或中标资格。
同时,为确保配送率匹配准确,请投标企业再次按照《关于公示湖南省药品集中采购中标药品配送率的通知》要求,重新关联本次投标产品。
以上两项操作于2014年4月14日12点截止。
操作手册.doc
湖南省药品集中采购管理办公室
2014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