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事项名称
医疗机构和企业申请验收及web账号
◆ 办理部门
上海市医药集中招标采购事务管理所 信息平台管理科
◆ 办理依据
1、《关于进一步做好本市医药机构药品“阳光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沪人社医〔2014〕787号);
2、《关于开展本市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医疗器械“阳光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沪人社医〔2016〕133号);
3、《关于进一步完善中药饮片“阳光采购”管理工作的通知》(沪药事药械(2021)1号)。
◆ 受理范围
线上受理医疗机构和企业申请测试账号、接口验收、正式账号和web账号。
◆ 注意事项
1、布设医保专线的内设医疗机构,可以用web方式或软件方式接入阳光平台;
2、布设医保专线的非内设医疗机构,应以软件方式接入阳光平台;
3、未布设医保专线的医疗机构,鼓励加入阳光平台,依自愿原则可以用web方式接入阳光平台。
◆ 申请材料
1、申请文件;
2、法人授权书(医疗机构);
3、被授权人身份证(医疗机构)。
法人授权书须法人签字或盖法人章;
上述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均上传电子版材料。
◆ 办理程序
一、接口验收
1、医疗机构
1) 申请测试账号
① 官网首页 https://www.smpaa.cn/
② 网上办事模块,点击“医药管理”;
③ 登陆“上海市医药采购服务与监管信息系统”;
④ 左侧栏“采购交易权限申请”;
⑤ 点击右上角“+ 采购交易权限申请”;
⑥ 选择需申请的权限,上传证照;
⑦ 点击“提交”。
注意:若注册时已申请测试账号,可跳过此步骤。
2) 激活测试账号
① 左侧栏“我的医药机构信息”;
② 页面内“账号信息”,点击“待激活”;
③ 自主填写“密码(测试)”。
3) 上传验收结果
① 左侧栏“交易接口测试验收结果上传”;
② 点击列表中“测试接口”,再点击“确认”;
③ 本页内可查看验收结果。
4) 审核
市药事所审核账号权限和验收接口,对不符合规定或验收不通过的,予以驳回,医药机构根据驳回理由更正后重新提交。
5) 激活正式账号
① 左侧栏“我的医药机构信息”;
② 页面内“账号信息”,点击“待激活”;
③ 自主填写“密码(正式)”。
2、企业
1) 申请测试账号
① 官网首页 https://www.smpaa.cn/
② 网上办事模块,点击“医药管理”;
③ 登陆“上海市医药采购服务与监管信息系统”;
④ 左侧栏“企业配送权限申请”;
⑤ 点击右上角“+ 申请开通新权限”;
⑥ 选择需申请的权限,上传证照;
⑦ 自主填写“测试账号”;
⑧ 点击“保存”。
2) 上传验收结果 / 申请正式账号
① 左侧栏“企业配送接口账号开通申请”;
② 点击右上角“+ 申请开通正式账号”;
③ 自主填写“正式账号”;
④ 点击“保存”;
⑤ 申请正式账号的同时也完成申请验收;
⑥ 本页内可查看验收结果。
3) 审核
市药事所审核账号权限和验收接口,对不符合规定或验收不通过的,予以驳回,医药机构根据驳回理由更正后重新提交。
二、Web账号
1、医疗机构
1) 申请web账号
① 官网首页 https://www.smpaa.cn/
② 网上办事模块,点击“医药管理”;
③ 登陆“上海市医药采购服务与监管信息系统”;
④ 左侧栏“采购交易权限申请”;
⑤ 点击右上角“+ 采购交易权限申请”;
⑥ 选择需申请的权限,上传证照;
⑦ 点击“提交”。
注意:若注册时已申请web账号,可跳过此步骤。
2) 审核
市药事所审核账号权限,对不符合规定或验收不通过的,予以驳回,医药机构根据驳回理由更正后重新提交。
3) 激活web账号
① 左侧栏“我的医药机构信息”;
② 页面内“账号信息”,点击“待激活”;
③ 自主填写“密码(正式)”。
2、企业
1) 申请web账号
① 官网首页 https://www.smpaa.cn/
② 网上办事模块,点击“医药管理”;
③ 登陆“上海市医药采购服务与监管信息系统”;
④ 左侧栏“企业配送权限申请”;
⑤ 点击右上角“+ 申请开通新权限”;
⑥ 选择需申请的权限,上传证照;
⑦ 点击“保存”。
2) 审核
市药事所审核账号权限,对不符合规定或验收不通过的,予以驳回,医药机构根据驳回理由更正后重新提交。
◆ 联系方式
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局门路622号1楼
邮编:200020
电话:021-31773244 021-31773255 021-317732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