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江苏省省级行政机关政府采购中心更名的批复》(苏编办复〔2016〕12号),原省级行政机关政府采购中心更名为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再履行政府采购职能,现对原采购中心收取的投标保证金进行集中清退。我中心分别于2019年4月25日、5月30日、6月28日在本中心网站发布了《关于清退投标保证金的通知》和《关于再次清退投标保证金的通知》,大部分供应商根据通知要求已办理了保证金退还手续,目前仍有部分单位尚未办理,现再次通知,请尚未办理保证金退还手续的供应商尽快办理。
投标保证金退还申请流程:
(一)供应商请持以下资料办理保证金领退手续:
(1)提供原省级行政机关政府采购中心开具的投标保证金往来结算票据;
如无法提供原结算票据,请单位财务开具加盖单位财务章的退还收据或盖公章的退还申请(模板见附件),收据抬头为“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单位营业执照,单位名称有变更的,需提供工商变更信息(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3)单位全称、对公银行账号及开户银行信息,加盖本单位公章。
(二)保证金的退还方式为:对公网银(收到材料后一周内办理退款)。
(三)现场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至11:30,下午2:00至5:00,节假日除外。
(四)办理地点: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汉中门大街145号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期新大楼5楼5315。(地铁2号线云锦路1号出口,向前直行600米,西2门A电梯厅进)。如不能前来现场办理,可将相关材料寄至本中心(收件人:陈会计,联系电话为025-83660060)。
(五)咨询电话:
025-83660060 陈会计;
15251709428 会计师事务所王莉莉
1、供应商名单(见附件1)
2、保证金退还申请模板(见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