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长期存在少数药品因企业停产、药品价格上涨以及药品实行“两票制”等原因导致不能正常供应,对配送企业申请部分药品品种替换,县药管中心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药品品种替换和药品价格调整工作的通知》(芜药管秘〔2017〕17号)等有关文件精神进行初审,并召开了南陵县县级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现将会议审核结果公示,具体如下:
一、公示时间 2017年7月20日至2017年7月27日(工作日接受申诉)。
二、公示期内,若有其他企业生产的相同质量层次或高质量层次的同药品通用名、同剂型、同剂量规格的低价药品,报价低于上述公示价格10%及以上的品种,可申诉替换。申诉替换的品种须明确产品流水号、药品通用名称、剂型、剂量规格、价格、质量层次、产地,申诉理由,联系人、联系方式等内容,并提供药品资质材料;经销商申诉的,需提供生产企业授权书。对资料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受理。有多家生产企业同时申诉替换的,取最低价格生产企业的品种。品种替换范围为南陵县县级公立医院。
三、药品质量层次的划分按皖医改【2014】3号文件规定执行。
四、申诉替换认可的生产企业必需确保药品质量,符合“两票制”及时供应,供应期限不得少于6个月,否则视同恶意报价,列入“黑名单”,报市卫计委,按相关规定处理。
五、联系方式
南陵县药管中心(0553)6835114
通讯地址:南陵县籍山镇籍山大道县卫计委(原卫生局)大楼四楼
邮编:241300
附:南陵县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目录品种替换审核表
2017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