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药品生产、经营(批发)企业:
现就2017年西藏自治区公立医疗卫生机构药品集中采购信息补录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补录条件
(一)按《2017年西藏自治区公立医疗卫生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公告》要求,2017年10月20日前成功递交企业资质和产品资质纸质版材料,但未完成网上企业信息或产品信息提交的企业。
(二)按《关于阿比特龙等44种药品实行直接挂网采购的通知》要求,2017年10月30日前提交阿比特龙等44种药品相关材料的生产企业。
二、补录时间
2017年10月29日至2017年10月30日。
三、相关要求
(一)请各企业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信息补录,对未在补录时间内完成补录、仅成功递交纸质材料的企业或产品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
(二)业务咨询电话/传真:0891-6826211
(三)采购平台操作技术咨询电话:
蔡生平17389910636,18008914636 林磊18640482026
西藏自治区药品采购服务管理中心
2017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