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供应商结合自身实际,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和关联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者《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进行响应。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生产厂家参与投标,须具有有效的《药品生产许可证》(生产范围应包含中药饮片);代理商参与投标,须具有有效的《药品经营企业许可证》,同时提供所投产品生产企业有效的《药品生产许可证》(生产范围应包含中药饮片)。所投产品如涉及实行批准文号管理的中药饮片,其提供的产品须取得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颁发的药品批准文号,并于交货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提供承诺函)。。
1、计划号:51012923210200001217[2023]00437
2、采购预算:200000.00元,最高限价200000.00元;
3、采购品目名称:A07020000医药品
4、监督管理部门:大邑县财政局;监督电话:028-88210759。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大邑县出江镇公立卫生院
地址:大邑县出江镇新街16号
联系方式:1398047059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成与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市辖区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1700号7栋1单元16层1623、1625号
联系方式:028-85259928、1938190599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蒋德林、郑杰、王兰、胡皓、毛涛
电话:028-85259928、193819059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