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进一步加强疫苗流通监管促进疫苗供应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现将重庆智飞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疫苗生产企业)向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报告疫苗委托配送信息公告如下:
| 生产企业名称 | 被委托企业名称 | 委托范围 | 委托配送 区域 | 委托配送合同有效期 |
| 重庆智飞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 顺丰医药供应链有限公司(干线运输);北京华欣物流有限公司(干线运输);华东医药供应链管理(杭州)公司(区域仓储+区域配送) | 1.23价肺炎球菌多糖疫苗(西林瓶)(商品名:纽莫法); 2.甲型肝炎灭活疫苗(人二倍体细胞,西林瓶)(商品名:维康特); 3.四价人乳头瘤病毒疫苗(酿酒酵母,预填充注射器)(商品名:佳达修);4.四价人乳头瘤病毒疫苗(酿酒酵母,西林瓶)(商品名:佳达修); 5.口服五价重配轮状病毒减毒活疫苗(Vero细胞,低密度聚乙烯注塑口服软管)(商品名:乐儿德);6.九价人乳头瘤病毒疫苗(酿酒酵母,预填充注射器)(商品名:佳达修9) | 浙江省 | 至2021年12月31日 |
重庆市药品监督管理局(重庆市药品监督管理局2020年第13期疫苗生产企业委托配送报告情况公告)已公示上述信息。
备注:疫苗生产企业应同时在企业网站公开上述信息。在疫苗销售配送中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确保销售的疫苗质量安全可靠。
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0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