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生产企业、经营企业:
根据《2009年广东省医疗机构药品阳光采购实施方案》的规定及工作部署,为保证指定经销关系工作有序进行,2009年入围品种将分批次指定经销关系,依次为不竞价议价目录品种、专家筛选入围品种、竞价入围品种、议价入围品种。现将不竞价议价目录品种代理商、经销商指定和确认方法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不竞价议价目录品种经销关系指定时间:2009年9月24日至9月29日(其他批次的经销关系指定时间另行通知)。指定工作将分角色分时间段进行,具体时间安排见附表。
二、代理商、经销商指定方法
对每一具体入围品种,生产商指定的代理商、经销商必须覆盖到全省参加药品阳光采购活动的所有医疗机构。
(一)生产商指定的经销商原则上直接配送到医疗机构,对某一入围品种,必须在每个地级市报名的经销商中委托配送的经销商,每个地级市可选择1~4个经销商。
(二)对个别入围品种,如有需要可按地级市选择1个经营企业(管制药品最多可选3个)作为销售的代理商,代理商可以代理一个市或若干个市,指定的代理商可以是经营企业或生产商所在企业(含集团公司)的经营企业。生产商所在企业(含集团公司)的经营企业在某市作为代理商的,该市不得再指定其他代理商。代理商可直接参与配送,但需占用相对应地级市经销商1个名额(管制药品1~3个名额)。已指定代理商的品种,在某一市生产商仍可指定规定数量范围内的其他经销商直接配送到医院。
三、经销关系确认
生产商委托的经销商和代理商,须对被委托事宜进行确认才能生效:生产商直接委托的经销商,经销商确认后生效;生产商委托代理商配送的经销商,经销商的确认需代理商确认后才生效。指定期间,企业可在规定的时间段对已指定的经销(或代理)关系进行撤销或否决。经销关系确认后,原则上在采购周期内不允许变更。
为简化操作,提高效率,2009年药品网上采购系统增加了经销关系复制功能,系统将2008年在每个地级市经销关系4个或4个以下挂网采购品种的经销关系信息自动默认为2009年采购期的经销关系。默认的经销关系所涉及的生产商、代理商、经销商均处于“已确认”状态,如需修改已默认的经销关系,企业可在指定期间先撤销或否决原经销关系,再重新指定。
系统操作咨询电话:
广州 | 020-83604712; 020-83604715; 020-83604716; 020-83604717 | 深圳 | 0755-25924297 |
| | 佛山 | 0757-88350112 |
| | 东莞 | 0769-23056135 |
| | 江门 | 0750-3161553 |
| | 汕头 | 0754-88299640 |
关于网上操作问题均可拨打上表中所有咨询电话,无需对应区域 |
附件:代理商、经销商指定及确认操作指引
广东省医药采购服务中心
二○○九年九月二十二日
附表:
不竞价议价目录品种指定时间安排
操作时间段 | 角色 | 可进行的操作 |
9月24日8:00至18:00 | 生产商 | 指定代理商及非代理商下的经销商; 撤销待确认或已复制的经销(含代理)关系; |
9月25日8:00至18:00 | 代理商 | 确认或否决代理关系; |
| 经销商 | 确认或否决经销关系; |
9月26日8:00至18:00 | 生产商 | 指定或撤销经销(含代理)关系; |
9月27日8:00至18:00 | 代理商 | 确认或否决代理关系; 确认或否决代理商下的经销关系; |
| 经销商 | 确认或否决经销关系; |
9月28日8:00至18:00 | 生产商 | 指定经销商(此阶段不能再指定代理商); 撤销经销(含代理)关系; |
9月29日8:00至18:00 | 代理商 | 确认或否决代理关系; 确认或否决代理商下的经销关系; |
| 经销商 | 确认或否决经销关系。 |
注:2009年系统复制的经销关系所涉及的生产商、代理商、经销商均处于“已确认”状态,如需修改,企业可在相应时间段进行撤销或否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