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药品生产企业: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方案》(国办发〔2019〕2号)有关要求及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为推动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扩围,现将开展有关药品生产企业申领CA工作有关通知如下:
一、办理时间
2019年12月11日-2019年12月12日(工作日办理,9:00-12:00,13:00-17:00)
二、需提交材料
以下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1.带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证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份;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1份(下载地址:广西药品集团采购服务平台首页-服务指南-常用表格);
3.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原件备查);
4.《单位证书及电子图章申请表》原件1份,其中附件为单位公章印模原件(将单位公章盖在印模纸框内,并注意印模不要超出框,多盖几枚印章,以确保采集清晰度最好的印章;此文档仅需一份,办理后返还给医疗机构)(下载地址:广西药品集团采购服务平台首页-服务指南-常用表格)
5.《药品GMP证书》复印件1份。
说明:其中带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证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1份、经办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及《单位证书及电子图章申请表》原件1份由广西壮族自治区数字证书认证中心有限公司保存;带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证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1份、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复印件、《药品GMP证书》复印件1份由广西药品集团采购服务平台保存。
三、CA办理业务收费标准
(一)单位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收费标准:
1.首次办理:600元(含1年期数字证书和电子印章服务,含证书介质工本费。)
2.后续每年续费:500元/年(含1年期数字证书和电子印章服务,用户凭证书介质办理续期)
3.证书补办:150元(仅在证书丢失、人为损坏补办时收取,含证书介质工本费,证书有效期与原有效期一致)
4.证书信息变更:50元(仅在证书主体信息变更时收取,证书有效期与原有效期一致)
(二)转账账号信息:
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数字证书认证中心有限公司
开户行:工行南宁市星湖支行
账号:2102103109300083297
CA办理业务接受申请用户现金、公对公转账、个人转帐(需备注单位名称)、微信扫码(需备注单位名称)、支付宝扫码(需备注单位名称)、银行卡刷卡等付款方式。
四、业务办理流程
申领CA(CA办理区)——申领平台账号(业务办理区)——绑定CA(业务办理区)
五、办理地址
(一)现场办理
南宁市良庆区飞云路6号GIG国际金融资本中心十二楼(地铁3号线总部基地站L出口步行800米抵达)
六、其他
(一)已在平台申领过CA的药品生产企业,无需再次办理;
(二)领取CA后,请药品生产企业于2019年12月17日前登录平台完成基础信息及产品信息填报。
广西药品集团采购服务平台
2019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