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药品生产经营企业:
根据《南通市2018年竞价、议价、限价挂网药品带量采购工作实施方案》(通药采发〔2018〕1号)第五条第五款规定,我市已按规定程序对价格谈判结果进行了公示,并对公示期内申投诉进行了审定,确认了最终价格谈判入围产品(详见附件),现予以公布。
根据《南通市2018年竞价、议价、限价挂网药品带量采购工作实施方案》(通药采发〔2018〕1号)第七条第四款规定,我市实行价格联动机制,在医疗机构采购过程中,如本轮药品集中采购中同一企业同一产品在省内其他地区的入围价格低于我市,其价格将进行调平处理,以最低价格作为我市产品成交价。
附件:南通市2018年竞价、议价、限价挂网药品集中采购入围产品目录
南通市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