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投标人:
按照省药品集中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部署,根据国家医保局办公室、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做好前期国家谈判抗癌药品医保支付标准和采购价格调整的通知》(医保办发〔2018〕4号)等文件精神,我中心已于9月1日前完成了盐酸埃克替尼片等12个抗癌药产品的价格调整工作。
请其他相关投标企业抓紧递交书面调价申请,确保按要求完成价格调整工作。若企业未按约定时间递交调价申请的,我中心将于9月30日按照相关要求直接对产品进行价格调整。
特此通知。
附件:
前期国家谈判抗癌药品调价情况表.pdf
浙江省药械采购中心
2018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