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中药饮片及中药配方颗粒采购工作,我院现对中药饮片和中药配方颗粒进行公开调研,欢迎符合条件及资质的相关厂商和(或)授权供应商积极报名,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调研时间及接受资料地点
时间:2024年7月15日9:00至2024年7月19日17:00(五个工作日),逾期不予接收资料。
地点:成都市温江区天府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温江区科兴路东段526号)办公室
联系人:税老师
联系方式:18048567656
二、调研方式
现场提交纸质和电子资料,纸质资料均需加盖鲜章。
三、调研内容
中药饮片及中药配方颗粒调研(详见附件)
四、参与调研单位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须提供网站截图查询证明)。
五、调研资料要求
1、资质要求:
(1)公司相关资质:营业执照复印件;
(2)提供参与调研公司联系人(被授权人)最近三个月在报价公司缴交社保的有效证明和法人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截图查询证明。
2、中药饮片调研(附件3)
3、中药颗粒调研表(附件4)
5、资料要求:
(1)承诺函(附件2):需由法定代表人或取得授权的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司鲜章。
(2)资料须加盖公司骑缝章。
六、郑重提示:
1、本次市场调研,不作为中药饮片及中药颗粒采购结果。
2、各供应商应对所填报和提交的文件及信息的真实性负责;严禁提供虚假材料,严禁伪造、变造相关证明文件。
3、各供应商禁止相互串通。
4、若在市场调研过程中发现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或者有串通等违法行为的,将向财政部门报告,由财政部门及行政监督部门依照政府采购相关法规规定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