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企业:
现将河北牵头京津冀集中采购药品(采购文件编号:HBYPJC-2023-01)拟中选结果进行公示,详见附件。
一、公示时间
公示及受理企业申(投)诉时间:2023年8月28日至9月1日。受理申(投)诉期间接受企业和社会各界申(投)诉。
二、拟挂网公示
(一)企业和社会各界对拟中选药品挂网价提出申(投)诉的,有关企业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做出说明。
(二)企业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可登录招采子系统进入“药品挂网管理-申投诉管理”网上申(投)诉。通过“申投诉管理-企业申投诉”新增申投诉事项选择“2023年河北省药品集中带量采购-申(投)诉”服务事项提交申(投)诉材料。反馈问题描述需准确详细,相关证明材料须真实可靠、清晰可辨。
(三)企业被举报资质造假或虚报价格,经核实后,取消该药品拟中选资格。
电话:0311-66906539
河北省医用药品器械集中采购中心
2023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