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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第四医院】湖南长沙市第四医院安神宁心口服液等3个中药制剂委托研发招标公告竞争性磋商

所属项目:2022年长沙市第四医院安神宁心

发布时间:2022-0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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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项目概况

长沙市第四医院安神宁心口服液等3个中药制剂委托研发项目招标公告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长沙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长沙市芙蓉中路二段200号华侨国际1010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4月12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cjzbnz22-008

项目名称:长沙市第四医院安神宁心口服液等3个中药制剂委托研发项目招标公告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8.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8.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一、采购项目名称:长沙市第四医院安神宁心口服液等3个中药制剂委托研发项目

  • 研发、申报内容及单项限价:

序号

项目名称

单项限价(元)

1

安神宁心方(曾用名安神宁心丸)

160000

2

化瘀通络方(曾用名化瘀通络胶囊)

160000

3

妇科消炎方(曾用名妇科消炎丸)

160000

注:项目最高限价480000元。

三、服务要求:

3.1 服务目标及要求:采购人授权医药研发技术服务机构按制剂相关法规要求将采购人中医验方研发为传统中药制剂,并完成制剂在湖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备案。

3.2 供应商必须具备研发人员、研发设备及场地。研发团队应提供资质证明(研究负责人为硕士以上学历、具有主管药师以上职称;项目组成员人数>5人且学历不低于本科学历),研发设备应备有高效液相色谱仪,提取、分离、浓缩设备、恒温箱、干燥箱等(响应文件中提供设备清单及照片)。

3.3 研发周期不超过12个月,以采购人提供验方证明文件且签订合同之日起计算,完成时间以制剂取得湖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核准的备案凭证为准。如超过12个月应向采购人提供书面申明(阐述逾期原因及申请延长研发周期),经采购人同意可延长研发周期。若无故逾期,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供应商赔偿损失。

3.4 供应商须确保研发质量,保证制剂批文的合法取得及制剂工艺、质量的实际运用;保证研发的工艺可实施,质量标准符合省药监局要求且有效可行。

3.5 供应商须严格遵守保密协定,处方所有权、制剂知识产权归采购人所有,供应商不能将制剂所有相关信息泄露,不得使用所有研发数据及结果发表论著、论文,获取专利和成果。

3.6 所有研发原始资料交由采购人保存。

四、验收标准和方式:

4.1 采购人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以及合同约定的内容和验收标准进行验收,成果需经相关部门、专家审查合格。验收情况作为支付货款的依据。

4.2 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4.3 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成交供应商原因造成的,由成交供应商承担检测费用。

4.4 项目验收不合格,由成交供应商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对于上述项目要求,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进行回应,作出承诺及说明。

注:在磋商过程中,磋商文件可能发生实质性变动,最终版采购需求在磋商会议之后确定,并作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

合同履行期限:研发周期不超过12个月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并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1)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2)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①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②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3)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提供被授权代表人在投标单位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4)提供2020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或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03月30日  至 2022年04月07日,每天上午8:00至14: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长沙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长沙市芙蓉中路二段200号华侨国际1010室)

方式:详见附件

售价:¥4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04月12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沙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长沙市芙蓉中路二段200号华侨国际1010室)

五、开启

时间:2022年04月12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沙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长沙市芙蓉中路二段200号华侨国际1010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长沙市第四医院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麓山路70号        

联系方式:于女士 电话:0731-8857038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长沙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0731-85126633            

联系方式:陈先生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先生

电 话:  0731-851266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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