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工作安排,广州药品集团采购平台(以下简称“广州平台”)现将公示期间企业确认价格且无申投诉的部分调整采购来源的药品在“新交易采购”模块进行挂网。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挂网药品
经公示流程后,企业确认且无异议的各采购类别药品(详见附件)。
二、配送关系建立
对于本次挂网的药品,请相关生产企业登录广州平台“新交易采购”模块,选择药品供货的配送企业,建立配送关系,以便医疗机构按规定实施采购
三、价格联动
对已挂网的省集采非中选品种的药品,相关生产企业应在新的各省最低挂网(中标)价格或广东省内最低交易价格执行后30个工作日内向广州平台主动申报。广州平台将按规定进行价格联动。
四、信用管理
广州平台将加强对省集采非中选品种的药品的采购日常监测和履约管理,对供应主体的价格和供应异常等行为按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制度处理。
五、其他事项
采购过程中如有异议的,请通过广州平台“药品申投诉”模块发起“采购交易”类别的申(投)诉。
咨询电话:020-28866464(工作时间)。
特此通知。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2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