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价格治理及落实挂网药品价格风险预警标识有关要求,现开展我省国家集采相关挂网药品价格信息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第九批和第十批国家集采相关挂网药品(具体见系统)。
二、时间安排
即日起至2026年2月10日17:00。
三、申报路径
请各相关企业在规定时间内使用CA证书登录广东省招采子系统(以下简称子系统),通过“药品集中采购管理-药品价格管理-药品价格联动-国家集采相关挂网药品价格信息申报项目”查看相关药品红黄标价格并进行价格申报。
四、其他要求
(一)申报时间截止后,企业在规定时间内申报价格的药品,省内三平台将统一调整;对于申报价格高于红黄标价格要求以及企业逾期未操作的药品,将实行红黄标预警标识。
(二)如对相关价格有异议的,请在规定时间内将逐页加盖企业公章的申诉材料上传至“(申投诉)附件”,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异议或未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原则上不予受理。
五、联系方式
(一)广东省药品交易中心官网在线客服;
(二)咨询电话:020-38036193,020-38036197(工作日:8:30-12:00 ,14:00-17:30)。
广东省药品交易中心
2026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