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铁路局物资设备招标采购办公室就下述招标项目现邀请符合相关条件的合格供应商报名参加,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简介
1.项目名称:2017年防暑降温用品招标(防暑药品套装)
2.项目内容:
标段 | 物资设备名称 | 规格型号 | 技术标准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标书费 (元) |
1 | 防暑药品套装 | 每套含风油精12毫升、十滴水或藿香正气液30毫升、人丹2克、清凉油6克、驱蚊露/水60毫升。 | 人丹应符合部颁标准《中药成方制剂》第十九册编号:WS3- B-3528-98; 藿香正气液(水)应符合《中国药典》2010年版一部;风油精应符合部颁标准《中药成方制剂》第九册编号:WS3-B-1708-94-2004;清凉油应符合部颁标准《中药成方制剂》第一册编号:WS3-B-0144-89;驱蚊露应符合QB/T1858.1-2006。 | 套 | 100000 | | 200 |
注:如对招标公告有异议,请在公告期内按照《郑州铁路局物资采购异议处理实施细则》(郑铁物〔2016〕226号)文件要求提供相应材料。
3.有关要求:
(1)风油精、藿香正气液、人丹、清凉油的生产日期应为2016年5月后生产,驱蚊露生产日期应为2017年生产;
(2)投标人在投标时须提供防暑药品套装样品4套;
(3)交货时间:2017年6月10日前;
(4)交货地点:郑州、洛阳、新乡、商丘、月山、长治北、南阳、三门峡西等地,其运输费用由供货方自行承担。
详细技术要求随招标文件一同发售。
二、潜在投标人基本条件
1.潜在投标人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注册资金500万元以上;
2.潜在投标人必须具有商标注册证;
3. 潜在投标人必须具有2016年地市级及以上具有资质的权威部门出具的检验报告;
4.潜在投标人必须具有化妆品卫生许可证;
5.必须在郑州铁路局物资设备招标采购办公室报名登记且购买了招标文件;
6.其他相关要求以招标文件为准。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本次招标采用公开招标、资质后审方式。
五、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报名购买;
2.获取招标文件地点:郑州铁路局物资设备招标采购办公室(郑州铁路局采购招标所411房间);
3.凡有意参加且符合资质条件的投标人,请于2017年4月12日至2017年4月16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报名、缴纳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售价见上表;
4.请将“投标报名表”(见附件)、招标文件费用(汇款凭证)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或传真至郑州铁路局物资设备招标采购办公室,若汇款请汇至以下账户:
户名:郑州铁路局物资供应总段
开户行:工行铁支康复分
账号:1702021809000000608-01040
5.郑州铁路局物资设备招标采购办公室只接受通过以上方式正式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的报价。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2.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郑州铁路局物资采购商务平台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名称:郑州铁路局物资设备招标采购办公室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管城区货站街142号
邮编:450052
联系人:李工
电话:0371-68323738
传真:0371-68324748
技术咨询联系方式:
郑州铁路局安监室:0371-68324641
郑州铁路局物资设备招标采购办公室
2017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