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药品“三统一”联席会议精神,经省物价局审核,现将2015年陕西省基本药物集中采购中原单独定价和优质优价的品种予以公示。
公示期:2015年11月30日至12月4日17时。公示期内,接受企业现场实名书面申投诉,逾期不再受理,同时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资料受理地点:西安市高新区科技五路23号陕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综合楼一楼受理大厅
联系电话:029-62288123、029-62288124
监督电话:029-62288277
附件:2015年陕西省基本药物集中采购中原单独定价和优质优价品种公示表
陕西省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中心
2015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