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药品生产企业:
云南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于2011年8月11日,按照《建立云南省药品集中采购咨询申诉复议工作机制的意见》组织了关于药品采购过程中企业质疑投诉问题的复议,现将复议结果公示如下:
1、海南皇隆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注射用水溶性维生素取消第一质量层次的认定,归为第四质量层次,该品种列为价格待澄清;
2、齐鲁制药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多西他赛注射液与其它厂家的产品无实质性差异,归为第四质量层次,该品种列为价格待澄清;
3、中国海洋大学兰太药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注射用奥美拉唑钠和注射用泮托拉唑钠归为第四质量层次,该品种列为价格待澄清;
4、北京万生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奥美沙坦酯片归为第四质量层次,该品种列为价格待澄清;
5、神威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舒血宁注射液维持原评审意见;
6、上海第一生化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注射用奥美拉唑钠维持原评审意见;
7、杭州中美华东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注射用泮托拉唑钠维持原评审意见;
8、扬子江药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注射用泮托拉唑钠维持原评审意见。
云南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
2011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