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生产商:
根据自治区卫生计生委《自治区卫生计生委关于做好新一轮药品集中分类采购工作的通知》(桂卫药政发〔2016〕5号)以及《自治区卫生计生委关于做好新一轮药品集中分类采购中清库有关工作的通知》(桂卫药政发〔2016〕6号)的要求,从12月1日起,正式开始网上采购和使用2015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卫生机构招标采购和直接挂网采购入围品种。截止目前,仍有部分入围品种没有选定配送商,导致医疗卫生机构无法网上采购,严重影响临床用药。经研究,现将未选定配送商的品种情况进行公告(见附件1、2),并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药品生产商是保障药品质量和供应的第一责任人。请各生产商按照《关于开展2015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卫生机构招标采购药品入围品种和直接挂网采购药品目录品种选配送工作的通知》要求,根据附件1、2中未选定配送商的品种和区域,尽快在药品交易系统和基药交易系统中,为本企业招标采购药品入围品种和直接挂网采购药品目录品种在每个设区的市选定配送商。
二、因生产商未选定配送商导致医疗卫生机构无法确定采购目录和网上采购的,后果由生产商自负。生产商不按规定执行的将记录在案。
附件:
1.县及县以上药品交易系统招标采购和直接挂网采购入围品种投标企业未选配送商情况统计表 2.基药交易系统招标采购和直接挂网采购入围品种投标企业未选配送商情况统计表
广西壮族自治区药品和医疗器械集中采购服务中心
2016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