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企业:
按照《国家医保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0年)>的通知》(医保发〔2020〕53号)要求,为进一步提高我市参保人员用药保障水平,有效推进我市医保定点医药机构药品网上采购与医保支付联动,做好我市执行前准备,我中心将于2020年12月30日起,开展2020年国家医保药品目录内药品网上信息集中维护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药品范围
属于《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0年)》,且符合《凡例》要求的药品纳入本次信息维护范围。中药饮片除外。
已在“天津市医药采购应用平台”注册的药品,无需重复维护。
二、维护主体
由国内药品生产企业、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或境外药品生产企业及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指定的进口药品全国总代理直接网上维护。
三、维护方法和时间
1.基础信息注册和更新。登录“天津市医药采购应用平台”,在“基础信息”项下,参照《天津市药品集中采购药品注册系统操作手册》,完成相关药品基础信息网上注册和更新工作。“天津市医药采购应用平台”长期开放,支持企业实时更新维护。时间安排为2020年12月30日至2021年1月15日。
2.药品标准化信息确认、药品在津销售意愿确认及医保目录关联。登录“天津市医药采购应用平台”,在“招标系统-药品信息采集”项下,参照页面内操作手册,完成药品标准化信息确认、药品在津销售意愿确认及医保目录关联等操作。时间安排为2021年1月10日至1月20日。
后续工作安排,请及时关注相关通知。
四、联系方式
办公地址:天津陈塘科技商务区服务中心四楼(天津市河西区洞庭路20号)
联系电话:022-24538156
传 真:022-24538991
联系信箱:tjmpc@tjmpc.cn
微信公众号:天津市医药采购中心
天津市医药采购中心
2020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