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药品生产、经营企业:
为落实河南省牵头的十九省(区、兵团)药品联盟带量采购落地执行工作,我中心拟开展十九省(区、兵团)药品联盟带量采购中选产品申报工作,现将相关申报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十九省(区、兵团)药品联盟集中带量采购中选药品清单(详见附件1)。
二、资质审核及信息申报
(一)用户名密码申领和新增药品目录
参加本次申报的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进口药品代理商如申请账号或新增药品目录的,请相关企业于2023年12月22日前,发送账号或药品目录申请材料至jlggzyypc@163.com电子邮箱。账号申请及新增药品目录的申请材料详见通知--《吉林省挂网药品日常信息变更办事流程(试行)》(吉公资发〔2022〕30号)(http://www.ggzyzx.jl.gov.cn/jyxx/yxcg/yp/202211/t20221130_2568901.html)。上述材料需加盖企业公章后扫描为PDF版本,发送的邮件名称按以下格式书写“企业账号领取资料或新增药品目录 -企业名称”。已经通过系统注册并领取用户名的企业,不需要重复申领。
(二)资质更新维护
申报范围内的药品,须于2023年12月22日16时前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方网站(http://www.ggzyzx.jl.gov.cn/),通过“药品系统登录”进入“药品分类采购系统—基础数据库系统” 维护企业信息、药品信息以及《医药企业价格和营销行为信用承诺书》,并将相关信息提交。
已经完成信息维护并审核通过的药品,有信息更新的,需重新维护;无信息更新的,不需要重新维护。如申报的药品已在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挂网交易的,则参照日常信息变更的要求变更即可。
(三)药品申报
各企业必须于2023年12月22日16时前将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药品申报表(详见附件2)加盖企业公章后扫描PDF版本,同时制作一份excel版的药品申报表发送到指定邮箱jlggzyypc@163.com。发送的邮件名称按以下格式书写“中选项目名称-企业名称”。请各企业务必认真核对,按照实际中选省份组织项目名称填写申报表,确保信息无误后发出,不要重复发送邮件。
申报表药品属性一列请按照实际选择“参比制剂(原研)药品、通过一致性评价药品、按照化学药品新注册分类批准的仿制药品”中一种属性填写,用于平台标识。同时符合多个属性的,按前一种属性填报。
三、价格申报
十九省(区、兵团)药品联盟集中带量采购中选的药品,按照中选价格申报。
四、其他事宜
1.二羟丙茶碱不在本次申报范围内,后续事宜另行通知。
2.执行挂网采购的药品,需通过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采购,不得网下采购。
五、联系方式
0431-81866937 、 81866900 、81866909
为简化企业办事流程,优化营销环境,相关资料均可网上提交或电话咨询,目前不接待现场递交资料和咨询。
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3年12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