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医疗机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有关单位:
根据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的《浙江省收回药品GMP证书公告》(2017年2号)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经收回了该企业《药品GMP证书》有关内容的要求(简称《要求》),我中心于2017年3月13日在平台交易系统发布了关于取消浙江天瑞药业有限公司相关药品中标资格的通知,对《要求》所涉及企业中标品种暂停了网上交易资格。
目前,根据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回药品GMP证书公告(2017年2号),我中心收到浙江天瑞药业有限公司递交的相关证明材料,申请恢复该公司相关中标药品的网上交易资格。经研究,决定即日起恢复该企业相关中标药品的在线交易,现予通知。
附件:1、浙江省发回药品GMP证书公告(2017年2号)
2、具体产品详情
吉林省医药采购服务中心
2017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