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药品生产企业:
云南省药品采购文件(基本药物)已于2009年10月16日在平台上发布。现针对各企业基本药物产品申报工作中出现的无相应产品品规的问题作如下说明:
一、凡在国家发改委发改价格[2009]2498号文附表中能查到相应通用名和剂型,但无对应规格的基本药物,可在平台中进行规格增补,并按时提交相应纸质资料。
二、增补需要的文件
此次基本药品采购中凡在国家发改委发改价格[2009] 2498号文附表中能查到相应通用名和剂型,但无对应规格的基本药物,要进行规格增补的企业,需要提交的文件包括:
(一)《增补规格申请》(企业自定格式,内容包括品种情况说明;基本药物目录序号、品种通用名、剂型、规格)。
(二)依据采购文件要求提交纸质资料。
(三)《增补品种申请》与产品纸质资料一同提交,资料递交截至时间为2009年10月28日。
三、进行规格增补的产品,由平台进行统计后,交专家讨论决定。
备注:增补规格的产品资料单独成册,产品清单备注中应注明“规格增补”。
云南省卫生信息中心
2009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