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药品生产(经营)企业:
依据《联盟地区药品集中采购文件》,结合辽宁省药品集中采购的实际,经研究决定,开展联盟地区药品集中采购中选药品增补挂网工作。
联盟地区(辽宁省)药品集中采购中选药品,未在辽宁省挂网采购的,请相关药品生产企业于2019年10月31日前到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增补挂网手续,无需递交企业和产品资质的纸质材料;如果联盟地区药品集中采购所有中选品种的生产企业主动申请以中选价格参与辽宁省集中采购的,可比照上述方式办理。
请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及时做好增补挂网相关工作。
辽宁省医疗机构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10月16日